weibo@阿弗云云

简评《萤飞》by: 茕弗

激动到语无伦次地看完整篇,看到最后一段,最想说的变成了一句话:ever不是四分之一,是九分之九啊——所以这篇长评正是最让我喜悦的反馈!我只能一遍遍说,感谢感谢,非常非常地感谢,这份传达至我身边、扑面而来的温度qaq我可以确切地说,ever这篇长评(已经不是简评了!)在接下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成为我的动力,不止写故事,更可以渗透到生活其余各个层面上。

正好我吃下了你的安利,在看文里提到的其中一本书,正看到其中一段话,它讨论的话题倒不是写作,而是说到作者本人对阅读这件事的理解:

假如一味从自己的观点出发凝望世间万物,世界难免会被咕嘟咕嘟地煮干……可是一旦从好几处视点眺望自己所处的立场,换句话说,一旦将自己的存在托付给别的体系,世界就会变得立体而柔软起来。人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姿态。

相同的道理放到写作与阅读上,也讲得清楚,作者与其他作者、作者与读者,甚至读者与读者间的讨论,能够给一篇文和作者本人带来多大的喜悦和光彩。我码字过程中的挣扎(这里反而不敢这样说自己了)和痛苦、写完的一瞬间的狂热和沸腾、小心翼翼地等待评论和反馈时的卑微和不自信,以上情绪一言概之还是我自己陷在自己的世界里的独角戏。

但是当我点开全文,你的长评在我眼前铺展开来时,我能感受到那句“世界就会变得立体而柔软起来”,它将我从某种固执里拉出来,教我温柔地注视自己、正视我和我写下的事物的好与坏——虽然你通篇不提我的缺点!该怎么形容这种感受,像是广阔世界的某处忽然传来一道和你共鸣的和弦和莺啼。所以我才敢确切地说,这足以令我振奋地面对我的生活。

因此不止这一篇,也不止我们ever,在我(三天码字两天不开word的)一路上,所有给予过我反馈的人们,不管正负,不管长短,都值得我一遍遍地感谢。当然在这里最感谢的还是这一篇、这一刻,是它给了我传达心情的契机。

而对于文章本身,我从前零星说的也够多了,我常常因此觉得愧疚,因为我的确认同“文章本不该由作者开口说三道四”。这里我必须抑制住自己的麒麟臂、不是,唉……你懂的。不管我再如何欣喜与懊悔,自信或卑微,它写完了,不是我再能加以说明释义的了,更何况ever已经把它难得几处好的地方都郑重提出来、打上了灯光。这让台下的我欢欣鼓舞,紧紧抓着自己薄得可怜的原剧本,几乎要快乐得哭起来。

最后只能再说一遍,再说一遍遍,感谢和感恩。


(这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篇长评……等我下午加班回来,如果我依然还激动到不能自抑,我就只好手抄了!(趴桌



ever229:

《萤飞》原文地址  @茕弗 


给别人的文章认认真真写文评这种事,除了大学文学课上的论文外,这是平生第二次。由于初次的经历有些惨痛(写了一万字结果原作者大概是没有看到艾特于是我默默删掉了),这一次落笔也相当忐忑。正巧手头有三位不同风格,国籍和时代的作家谈论自己写作的书,分别是菲茨杰拉德的《崩溃》,毛姆的《作家笔记》和村上春树的《我的职业是小说家》,可以作为参考文献。其中《崩溃》里,收录了T.S.艾略特第一次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后,写给菲茨杰拉德的一封信,如果在这里略为套用一番,作为这篇假正经的文评开头,就是这样的——

亲爱的阿弗姑娘:

今年六月中旬一个晚上,忽然在首页刷到了你的《萤飞》,因为当时我也正为自己一篇文的结尾而整天焦头烂额,所以我把它放起来,之后断断续续跟着连载,终于在完结的时候完整地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三四次。可以说,这篇文章所具有的那种独特的温柔力量令我珍惜不已。因此萌生出写一篇具体感想给你的冲动。


《萤飞》这篇文的题材,写在第一章最上面:”四十年代东南亚背景“,对我而言的陌生程度,不亚于”一块肥皂是如何制作的“。且第一时间猜到,如果是这样剑走偏锋的背景,十有八九是和作者本人的经历有关。果不其然后面也得到了证实。记得三叔说过,自己是在奶奶讲的民间传说和故事中长大,才有后来的《盗墓笔记》。正当我心想“所以这篇文到底是怎样一个走向啊”的时候,实际上文章的开头已经以一种毫无障碍的方式,几句对话,顺顺当当把故事代入了时代背景。

王盟是橡胶园的短工,中文说得不大利索,但话又很多,歇了工就来要吴邪给他讲故事,还要有北边的特点。吴邪说:“哪有北边?我家是南边的。”王盟拆着树干上绑的胶桶,说:“老板你说你见过下雪呢,大雪。”吴邪瞪他:“见过就是北边啦?再结个冰那我就是苏联人伐?”

王盟一怔,问他:“苏联我知道,可是不知道苏联在哪里?”

吴邪敲他脑门:“北边喽!”

王盟将信将疑:“不是骗我?”

年代,地点,身份和原著差得十万八千里,但”再结个冰那我就是苏联人伐“的吴邪还是那个吴邪,呆头鹅一样的王盟还是那个王盟。与原著稍有不同的地方也相当鲜明,语气词的使用,“啦”“伐”和“喽”既是地域特色,又暗示了这里的吴邪年纪不会太大。

……他还没把话说完,就撞进别人肩窝里,仰头一看,立马乖乖地叫人:“小哥!”

张起灵搂着他,脸却很沉:“功课。”

“写了,写了。”吴邪鸡啄米似的点头。

王盟还在琢磨吴邪和天真两个词的关系,转眼见他俩一个揽着一个走了,仔细一看不是揽着,是拘着的:吴邪跑不掉了。走出老远还听得见人撒娇辩解:“怪我么!都怪小张哥,我写我的字,他在一边嫌我写得不漂亮!还不漂亮吗?你都夸过的……”

张起灵的出场,霸道老爷爱上我(不),看看吴邪撒娇我也明白了养成的快乐(不!),很明显的年龄差距,以及张起灵扮演的监护人和家长角色。看似存在身份上的压制,然而真正拿人没办法的恐怕另有其人。

吴邪被张家“捡到”或者“收养”的过程,作者用吴邪吓唬王盟(明显是编的)故事作为解释,初看天马行空,像是儿童绘本里的童话故事:在某个晚上被大老虎叼走的孩子,自己醒来逃到了路过的车队里(不得不说,看到那里我很理解老虎的心情)然而结合时代背景,这个故事又有些细思极恐了,如同《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的两个版本,刚好这里也有老虎。无论如何,命运(作者)将吴邪这样带到了张起灵身边。而后者,借用王盟的话,这个“很神气,又好心”的人,就是这样把小小少年留在了自己身边。

故事进入第三章,时代的沉重感逐渐浮出水面。一般来说,对于比较陌生的故事背景,作者总有必要在文中,无论用怎样的方式,进行一番说明介绍。如何把枯燥的说明自然地融入剧情和对话里,就是比较挑战的部分了。稍有不慎,读者就会不耐烦地选择跳过。而AU同人还有一项附加难度,便是将原著各个角色的基本设定,尽量还原到新的世界观中。

霍秀秀就是一位诺娜,皮肤天生是白莹莹的,祖辈几世纪的生活都没能改变她们家的肤色。她顶喜欢听故事,听张海客说有个吴邪,从此一到这里,都巴巴地跑来找他。

王盟插嘴道:“霍姐是印度尼西亚的,她的奶奶,是个很出名的人,我爹跟我讲过的,霍仙姑,是从前兰芳国的一个女大哥!”

吴邪转身朝他:“什么兰芳国,什么大哥?”

“就是统领啊,兰芳共齤和国是我们华人在印尼群岛建的国,五十多年前被荷兰人给打败了,我爹说,霍仙姑一个人带领着很多小弟,跟荷兰人打了四个月,被困在城里,我们要送粮食给他们,海路都走不通,最后他们,怎么说的,弹尽——弹尽粮绝死掉了。”

历史背景和人设在这一段结合得相当完美,霍家三代女性的形象与原著高度吻合,顺便还带出了下面小花和吴邪的离别。

水手过来手收舷梯了。张起灵腿一弯,半蹲下来把吴邪扛到肩上,马上朝甲板跑。吴邪抱着张起灵的后肩,看见北风翻山跨海地从陆上吹来,把油灯吹熄了。

破碎的油灯这个比喻极美,且非常恰当。前文中的大老虎,橡胶园,椰子树,百货商场……听起来都是少年周游列国的新奇和美好,从此处开始,旅行添上了“浮萍漂泊本无根,天涯游子君莫问”的不安——他们是不得不走,此时才算真正进入本文的主题。


作者设计将《萤飞》的故事主线和感情线交错展开,上一章刚刚触及零星战火,三四章方向一转,又写瓶邪定情。鉴于吴邪的年龄,感情开窍总需要一些启迪,刺激或者助攻,时代曲算一个,胖子和云彩的借机登场算另一个。作者笔下的吴邪视角,少年情窦初开的青涩和忐忑,悸动和勇敢,南国的那一场雪,全部都带着细腻而温柔的美。先告白的当然是吴邪,而张起灵令人意外地没有推开。后者的心理活动我们无法从文中窥探,但也能从他的为人中猜测一二,这份“两情相悦”在张起灵那边多少带着纵容和宠爱的意味,这点吴邪心里当然也很清楚:

“我想他是太过疼爱我,无论我做什么、要求他什么,他都甘愿接受。他爱极我,我却不知道他是否对我有过对情人的感受。”

好巧不巧,战争随后爆发。也想儿女情长暂放一边,张起灵果然是那个张起灵,遇到危险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人送到安全的地方。吴邪也果然是那个吴邪,用痴情形容并不恰当,不如说少年人心思澄净,不知生死才有不畏生死的倔强。幸好他跑了,幸好他跑了又被张起灵再次捡到了。不然此文就要向截然不同的另一个方向发展。

作者用第七章一章的篇幅描写战争,很奇怪这样残酷的题材,残酷到了极限,通常被写成小说,拍成电影,录成歌曲的时候又变成另外一种悲怆的浪漫。战争无疑是个宏大的话题,作者选择的切入点却是一对心意相通,生死与共,并肩作战的小小恋人。渺小的,尘埃般,随时可能在历史中灰飞烟灭的一对情侣。也许这样说算是冒犯,然而在我看来,战争就是他们的恋爱,所以每一滴血,每一道伤口,为对方发出的每一颗子弹……甚至都是近在咫尺的死亡,全部都是浪漫。

他们在这场战争中所经历的,写不到纸上也融不进酒里。他们两人之间,东躲西藏时牵着的手,张起灵教吴邪解电报时,在他侧脸上烙下的吻,在闷热而拥挤的地下室里整理队伍消耗物品单时,互相倚靠着打的盹。他们只能偶尔在夜里散步,热带的冬季气候依然和煦,偶尔有萤火飘飘,消失在树丛后。

亲身经历过战争的人,也不爱再提其中多少苦难。他们更愿意谈起他们苦中作乐的收获,比如成长。那时张起灵之于吴邪,王盟的父亲之于王盟,二月红于解雨臣,胖子于云彩,霍玲于秀秀来说,都是绝对的强者。他们更乐意把所失去的当做往事留在风里,转而回忆原本的弱者选择站起身来面对烈烈战火时,一片片朦胧的背影。

这两段写得非常,非常美。


故事来到结尾,战局扩大,张起灵二人选择和张家一起迁至澳洲。

胖子在会议后赶上了他们,追问道:“为什么?就因为害怕以后英国人针对我们华人,现在就不回去抵抗他圌娘的日本人了?战争都没打完,现在逃跑是什么意思……”他从前在国内的兄弟,赌上了全副身家参与抗日,他曾将这件事反复地讲了又讲,道:“我服这样的真汉子。咱们的家国土地,给人占去了,咱们子孙后代都给人做奴隶,这有什么意思?”

胖子的疑问大概也会是所有读者的疑问。战事背景的同人不在少数,古代民国,星际未来……作者安排张起灵作出的决定,虽是稳妥,然而却不是此类同人的主流选择,这是否并不符合瓶邪二人的人设呢?

当然,我们都愿意相信,他们的人格里具有正义,使命,骄傲,忠诚……这些美好的品质,他们应当深明大义,把家国天下置于儿女私情之上。然而,这其中有一个关键而敏感的问题,那就是——究竟什么是家,什么是国?

如果深究这个话题,写上个几万字的论文都不为过。在这个较为特殊的时期,我也没有太多勇气继续展开,就如作者将问题浅尝辄止地抛出,未做深入讨论。以本文的特殊背景和设定来看,我并不认为此处的剧情安排有任何不妥之处。在我看来,实际上这个小小的质疑反而让《萤飞》在立意上比同类文章更上了一层楼。


前面说了情节和人物塑造,现在来谈文字本身。我想用“风情”形容作者在本文中的文风应该毫不为过。难得温柔中带着坚定的力量,笔触细腻,画面感极强。比如这一段吴邪上学:

吴邪就读的学校,叫做培风中学,就在马六甲。他住的楼,去橡胶园里大约十几分钟行路,去学校反方向走上二十分钟便到了。起初张起灵给他买了一辆自行车,车铃音色尖,吴邪自己都觉得吵,骑在路上常常不大好意思打铃,前路有人挡着,他只得一连串喊:“抱歉!唔该!Excuse me—!”南洋语言体系混杂,吴邪来到后还特意恶补了日常用语。后来张起灵把自己那辆车的车铃拆下来,拧在了吴邪的车上,按起来是十分悦耳的铃声。

我是偶尔温习《侧耳倾听》这部动画, 才恍然察觉和这篇文章给我的感觉简直是近似的。灵气十足,处处闪光,诚恳又不失情调。同为作者,深知其中的功夫。


以下要写的部分,与《萤飞》本身的剧情已经关系不大,且仅代表我个人的立场和观点,与原作者阿弗姑娘无关。各位可以止步于此,也请阿弗原谅我借机来表达自己一直以来的一些感慨。


《萤飞》这篇只有八章的中篇作品包含的信息量非常大,倘若有意,完全可以稀释成十几万的长篇。作者对时代背景的熟悉,对情节顺畅合理地安排,对笔下人物的喜爱与深深的不忍之心,以及对传统题材的挑战,使《萤飞》成为圈中风格相当独树一帜,且难得可以沉下心静静阅读的作品。这其中付出的心血,恐怕只有作者本人才最明白。用村上春树先生的话来说:“……而在这一环环工序上所花时间的品质,最终必定会表现为作品的”信服度“。也许肉眼看不到,但当中会生出鲜明无误的差别。”

用切身的例子来说,这就近乎温泉水和家庭浴缸的热水之间的诧异。泡在温泉水里,哪怕水温低,暖意也会慢慢沁入心脾。出浴后,体温也不会突然冷下来。但若是家庭浴缸里的热水,温暖就不可能浸入心底,一旦出浴,身体立马会冷下来。

高明的小说和出色的音乐之间好像也有类似之处。温泉里的热水和自家浴缸里的热水,即使用温度计量出温度相同,但光着身子跑进去一试,就会明白个中差别。那种感觉能真实的感觉到。

同人作者时常要在自己想表达的,文章需要的,和角色本身的限定之间来回挣扎平衡。自己想表达的包括主观的经历,审美和偏向。文章需要的则要考虑故事的起承转合,哪虐哪甜是悲是喜何时发车,这也包括对读者喜好的考虑。最后角色本身在原著的设定和自己故事的吻合与矛盾的比例是否超过OOC的界限(当然标准也是各不相同)。因为专业和职业的缘故,我往往最看重的是最后一项,然而倘若过分强调原著设定,说不定同人很快就无梗可写了。例如吴邪不喜甜食和零食,这是原作里明确提过的设定,若按这个标准筛选,恐怕圈里一半以上的作品都无法幸免。那么,如果是更核心的设定呢?比如吴邪和张起灵在原著中无条件的绝对信任,实际上两人从未互相猜忌。这样一来,瓶邪这个CP是否和相爱相杀题材从此无缘?

对我个人而言,对任何题材的接受标准,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作者在文中所展示的“挣扎痕迹”,也就是作者反复思考,自我质疑/反驳和徘徊的过程,从原著到各自故事的合理过渡,而不是“我就是想写相爱相杀的瓶邪”“今天看到的梗不错,写在瓶邪文里好了”。同温泉水和浴缸水的区别,这必定会在产出中有所体现,而且相当明显。

这个过程明显不会是轻松愉快的,实际上,对于“写同人是为了开心,如果不开心为什么还要写呢”这种说法,我一直以来都无法理解。非但如此,它甚至时常让我感到痛苦。

热度,也就是读者的反馈,当然是痛苦的最大来源之一。菲茨杰拉德形容他在《人间天堂》一书出版后的心情:“既狂躁又压抑的疯癫状态,狂怒和狂喜时不时交替袭来。”外人读来或觉夸张,然而有过类似经历,只感觉并不为过。毛姆这样总结:“读者们并不知道,他们花半个小说或者五分钟所读的篇幅,都是作者的心血凝成。那些让他们感觉‘真实极了’的情感,他们都亲生经历过,曾有多少个夜晚为此留下苦涩的眼泪。“当然,写手也有各种各样的类型,我所描述的只不过是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小部分。一定会有那样的写手,天赋异禀,闲暇间以轻松愉快的心情写出优秀作品,并收获赞美无数。一定是有的,因为我就认识这样的写手,自然也无法避免对他们产生羡慕之情。如果可以选择,谁不想成为那样的作者呢?然而,恐怕我的定位已成注定,此生和前者无缘了。于是,对他们虽抱有憧憬和敬佩,但真正想要亲近的,还是那些“挣扎的痕迹”。

如此看来,这还真是让人绝望的一件事。于是一定有人会问:这么痛苦,为什么还要写?或者:这么认真干嘛呀,同人而已,连原创小说都算不上,开心最重要啊。甚至更嘲笑的声音:哎呀,这么认真还写成这样,这可真是……啧啧。我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出什么能拿出来反驳的话,只能说,只有在认真前提下得到的回报,才能让我感到最大程度的快乐。换个说法,如果是漫不经心就能实现的目标,那么成功的喜悦当然也要大打折扣。就是这么简单的阿Q精神。

当然,我绝没有把阿弗姑娘和我归为一类的意思。毕竟这并不是什么荣誉或者令人愉快的类别。只是,在她的文章中,我很难得地看到那些“挣扎的痕迹”,看到了她的一些自我怀疑和不尽人意的失落,这是让我感到真诚且感动的部分。也是这篇又臭又长,充满自我意识的长评产生的缘由。

自己写的作品是否出色?如果出色的话,那么究竟出色到什么程度?这种事情我不太清楚。其实,这种事本不该由作者开口说三道四。对作品下判断的,毋庸赘言是一位位读者,而今作品价值日渐明朗的,则是时间。作者唯有默默接受而已。在当下这一刻,我只能说,我在写这些作品时毫不吝惜地投入了时间,借用卡佛的话说,就是努力写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好的故事”……假如读者能从我的作品中,感受到一星半点像温泉浴那般深刻的暖意,那可真是令人喜悦的事。因为我就是为了追求这样的“真实感”,才不断读许多的书,听许多的音乐。


村上先生这样的说法,让我想起看过的另一段话,说让作者感到喜悦的所有反馈中,来源大致分为三种:读者,编辑和比自己水平高的作者。对于非职业写手,编辑一项自然去除。而我大概只能符合最后一种分类的四分之一。诚然写作是一种孤军奋战,每一个为情节头痛,苦恼于如何写好过渡,为没有观众而感到难过的夜晚,没有人会拍拍你的肩膀,说一句辛苦了,做得好。但是从阿弗妹子的文字中感到的这份深刻的暖意,今天我想在这里不自量力地传达回去。如果能在那些寒冷的深夜让你想起这份温度,那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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